一、外商投资服务管理规定?
为鼓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来华从事创业投资,建立完善中国创业投资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法经营企业法规定尊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公司法及其相关的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二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为创投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与根据中国法律注册的成立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外商投资企业分红规定?
1、不得预先分配原则
外商投资企业与其他企业一样,收益分配是以企业通过经营获得利润为前提的,即有利润才能分配收益,无利润则无收益分配。由于具体条件的不同,该原则的实施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对不符合特别规定的一般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这一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只能在年度决算后才能进行分配;
二是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别条件的企业,经过企业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预先分配部分利润。这种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第二,无到期债务;
第三,按照税收法律规定已经预缴了所得税。即使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也只能预先分配部分利润。
2、税后分配原则
税收都毫无疑问地优先于收益分配权,税后分配收益也自然成为外商投资企业分配收益的基本原则。
三、外商投资流程?
1、报批《项目申请报告》,外商投资项目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被确立为需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中外投资者在向政府部门提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之前,需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对项目进行核准。
部分非生产性外商投资项目可按国家规定将《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它有关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材料直接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转报国家商务部审批。
2、名称核准登记,《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项目单位向工商部门申请对拟设立的企业核准名称。
3、报批企业合同、章程,领取批准证书
外商投资项目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项目和经工商部门核准企业名称,或部分非生产性外商投资项目经工商部门核准企业名称后,将合同、章程等有关资料文件,按照审批权限报商务部门审批。
领取批准证书前,应持商务部门正式批准文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中心领取《企业组织机构赋码通知单》。
4、申请工商注册登记,在领取批准证书后30日内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注:《公司法》规定,公司自批准设立之日起90日内,进行设立登记。“三资法”规定自领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进行登记。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适用“三资法”的规定。
5、申请财政、税务、外汇、海关登记
在领营业执照后30日内,应到财政、税务、外汇、海关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到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中心领取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填制外资企业设立申请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连同企业章程及有关文件直接报商务部门审批。其它程序与上述相同。
对违反上述规定审批的外商投资项目,上级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该项目的备案文件之日起30天内予以撤销,其合同、章程无效、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注册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海关不予办理进口手续。
四、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外商是谁?
不是中国商人的商人就是外国商人,简称外商
五、什么是外商投资?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投资者使用其在国外获取的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等资源,在另一个国家进行投资活动的行为。
外商投资可以是直接投资或间接投资,可以是对实体经济进行投资或金融市场进行投资。目的是进入新市场、获取新技术、拓展项目、提高竞争力、降低成本等。例如,外国企业在中国建设工厂、购买股票、开展营销活动等都属于外商投资活动。
六、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是什?
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设立企业的性质按照以下标准认定: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第6号)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投资,再投资注册资本中外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的,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中西部地区的再投资公司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加注)营业执照》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的规定,投资公司投资设立企业,投资公司或与其他外国投资者的外汇投资比例不低于其所投资设立企业的注册资本的25%的,其所投资的企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设立的企业均属于内资企业
七、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有哪些规定?
您好!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限制如下: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 4.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5.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 6.受让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在转让时受到的限制:①拟上市流通的非上上市外资股的持有人持有该非上市外资股的期限超过1年;②非上市外资股转为流通股后,其原持有人继续持有的期限必须超过1年。
这都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外资股份的转让必须遵循上述规定。7.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八、鼓励外商投资的意义?
可以为我们带来急需的资金和技术 ,促进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降低自有资金投入带来的风险,带动地方就业,增加人民收入,改善当地人民的生活质量。
九、限制外商投资区别?
涉及国家主权和涉密之外,商业民生可以投资
十、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汇回的相关规定?
1、外商投资企业法(包括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及会计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6号)。
2、有限制。可以超过投资总额或者注册资本,只要你有这么多利润,而且已经纳税。而且本年的外汇年检中“上年度的外汇收支情况审核报告”中所属外方利润已准确填报。
3、只要完整交了所得税,不需要交其他税了(当然,营业税肯定已经交过了)。但需要到需要到税务局出具完税或免税证明。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