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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汽车的普及 家用汽车的普及程度

目前城镇居民的小汽车家庭普及率被低估。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2005年城镇家庭汽车普及率仅为3.4%,去年为4%,我们认为这些数据明显低估。

因为乘用车保有量中公车的比重仍然相当大,估计仍在50%以上,而公车从使用的角度看,与私人汽车并没有明显的差异,两者存在很强的替代关系。

我们对近几年城镇家庭汽车普及率的粗略估计是:2005年我国民用汽车保有量为3159.66万辆,其中小型和微型车(微型车与乘用车统计口径大致相当)保有量共计1918.67万辆。

如果按城镇居民拥有量占总量的80%计算,城镇居民乘用车保有量大约为1535万辆,由此计算的城镇居民小汽车普及率为8.19%。

我们估计的普及率数据比国家统计局高1倍以上。

2011年前后进入规模化的高增长期 在汽车达到20%的家庭普及率这一重要关口后,估计汽车行业发展要经过两年左右的调整,然后进入第二浪的高增长期,“十二五”和“十三五”将是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的黄金十年。

国际经验表明,家庭汽车普及率由20%上升到60%所用时间一般在10年左右。

如美国从10%上升到90%用了14年,日本从20%上升到60%花了11年时间。

日本小汽车家庭普及率于1970年达到22.1%,经过11年的时间后小汽车的家庭普及率上升到60%(1980年为58.5%,1981年超过60%)。

之后又经过11年左右的时间,小汽车的家庭普及率提高到80%。

我们粗略估计,中国城镇家用汽车普及率由20%到60%也要10年左右的时间。

2011年前后中国汽车工业将进入规模化的高成长期,即第二浪加速增长阶段。

2021年~2022年前后开始调整并为进入第三浪高增长做准备。

按2021年城镇家用汽车普及率达60%计算,届时城镇人口总规模将达到8亿人左右,那么,城镇乘用车的保有量将达到1.6亿辆,是现有乘用车保有量的10倍,年递增17%。

从区域市场看,北京等第一梯队的市场已进入第二浪加速增长期。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去年9月末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普及率超过10%的地区分别为北京、广东和浙江(按我们的估计,这三地的城镇家庭汽车普及率超过了20%)。

北京的家用汽车普及率为17.8%,广东和浙江的家用汽车普及率分别为12.9%和10.5%。

这三个地区汽车消费目前正处于第二浪高速增长期,普及率在逐年加快上升。

现在城镇家庭汽车普及率为4%左右的省份,3~5年后将进入第二浪加速增长期,这与继续处于第二浪加速增长期重合,形成强大的汽车加速增长行情。